民法典第939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就是说无论你有没有入住,只要物业提供服务了就要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