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销售退回开红票的流程如下:
1、确认退货情况:在开具红字前,需要先确认退货的具体情况,包括退货时间、退货商品数量、退货原因等;
2、开具红字:在确认退货后,需要开具红字,将退回的销售部分进行冲销。红字需要在原的基础上新增红字内容,包括红字的抬头、号码、开票日期、红字金额、退回原因等。具体开票操作可以参考当地税务局的相关规定;
3、提交相关材料:开具红字后,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税务局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原、红字、销售合同、退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4、等待审核:税务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将红字的信息录入到税务系统中。
开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表:一般由销售方提供,包括开票日期、类型、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
2、销售合同或协议:包括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3、纳税人识别号:包括销售方和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4、联、票面信息:包括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额、价税合计等信息。
综上所述,购买机动车时还需要注意查看销售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开票资质,以避免不符合法律规定造成的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