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也不能拘留被执行人。因为人身权大于财产权,你这里没有触犯刑法,是由民法规制的,不用拘留。不过你在义务未履行之前,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有财产都会被执行,没有执行期。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
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
一、拘留适用于以下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 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 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 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的主要特点
1、拘留是机关或者人民依法决定,由机关执行,包括人民在内的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采用。
2、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机关、人民有时间办理逮捕的批准手续,不需采取拘留。
3、拘留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