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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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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具体步骤和必要条件,并指出其法律依据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不能有相关规定的情形。申请人经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后,即可申领保安员证。

法律分析

一、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考试资格

4、进行保安员考试

5、考试合格后发证

6、办结

二、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必要条件包括:

1. 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2. 申请人必须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 申请人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 申请人必须参加保安员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5. 申请人不能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三、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令第5号)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拓展延伸

扬州保安员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服务公司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为保安员办理保安员证,并为保安员提供培训和考核。保安员证应当包括保安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培训合格情况、所在保安服务公司等内容。

《保安服务公司管理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为保安员办理保安员证,并为保安员提供培训和考核。保安员证应当包括保安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培训合格情况、所在保安服务公司等内容。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安员与保安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保安员应当遵守保安服务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在保安服务公司指导下从事保安服务。

综上所述,扬州保安员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服务公司管理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具体步骤和必要条件已在文中详细说明。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将发给保安员证。因此,只要符合必要条件并经过考试合格,就可以顺利办理扬州保安员证核发手续。

法律依据

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10-26) 第十九条 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一般与其职务等级晋升一致。

消防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晋升消防救援衔,其按照规定学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但不计入工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11-29)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机关撤销备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03-29)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机关撤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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