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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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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临川历届、对林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林业极为关注,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业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现就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基本概况

  临川区地处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26个乡镇,2个垦殖场,5个事处,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108万。全区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8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四周多为丘陵,中间为冲击平原,国土面积3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46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毛竹1793.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5%。20xx年以来,全区通过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设长防林工程5.9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生态公益林41万亩。全区已建立杉木林基地8万亩,湿地松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毛竹林基地5万亩,油茶林基地3.2万亩,花卉基地3.2万亩,黄栀子基地13.5万亩,金银花基地3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抓好森林生态建设同时,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绿剑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林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实现了我区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区林业产业化步伐,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关情况

  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十五”以来,临川林业发展实现了从“山上再造”即以经济效益和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营造生态林。全区以工程造林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为主,其它造林为辅,共建设工程林20.99万亩,工业原料林8万亩,其它林7万亩。其中在工程林建设完成了农村小型公益林0.36亩,完成“长防林”工程5.96万亩(其中20xx年2.6万亩,20xx年1万亩,20xx年0.86万亩,20xx年1.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其中20xx年建设6万亩,20xx年建设2万亩,20xx年建设2.2万亩,20xx年建设1.57万亩,20xx年建设1.5万亩,20xx年建设1.4万亩)。我区20xx年营造的长防林已基本成材,具备了较好的生态保护效益,20xx年以来营造的长防林长势良好,生态效益初显;退耕还林造林成效较好,通过了省、市两级对20xx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大力营造以退耕还林、长防林为主的工程林,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林业生态效益凸显。

  2、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提出的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展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保护好临川的绿水青山。20xx年以来,按照、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24.8275万亩,其中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12.6675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6.54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5.62万亩。全区通道绿化里程达108.5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达3.24亿元。由于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省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先进县(区)。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平原绿化相对落后的面貌,特别是通过对我区境内福银高速、抚八线、东临公路、金临公路等主要通道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我区对外窗口不亮,品牌不优的状况,对提升我区的窗口形象,优化对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我区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41万亩,其中20xx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万亩;20xx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0万亩。目前,全区所有公益林均落实了山头地块,签订了禁伐协议和管护协议。三年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1100万元。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我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森林利用上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展。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我区的森林公园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每年的“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段,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全区现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管理,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初步掌握本区野生动植物现状及物种变化情况,加强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对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经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绿剑二号行动”、“绿盾二号行动”、“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在大力加强《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公、检、法、森林、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2、加强对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木材采伐管理制度,规范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木竹加工企业,规范了市场秩序。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所用木竹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办理合法手续采用,大多数从外县(市)调入,对区内林木资源消耗影响不大。我区的林农自用材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由林农持林权证向村委会、乡(镇)申请,报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核,严格按照农民自用材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修理家具及用作薪柴等。在加强木竹监管的同时,我区还加强了木竹流通运输管理,认真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大了对松材线虫等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虫情蔓延。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区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确立事业编制人员50名。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从20xx年起,我区还组建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三支”队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巡查队伍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使全区森林资源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生态林业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快了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但对于保持和发挥我区现有的生态资源优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群众林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乱砍滥伐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懂林业法律法规,认为林木是自己栽植的,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想怎么砍就怎么砍,无形中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大了保护资源的管理难度。同时,部分干部群众没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林木没有进行合理科学砍伐,造成森林质量下降,森林生态效益功能降低。

  二是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较多,人均山地少,部分群众觉得森林火灾对自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护不严,以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既不积极参与扑救工作,将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也不及时报告,一定程度加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更大的破坏。

  三是部分群众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不强。一些人认为,几千年来森林都是天栽天管或人栽天管,对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不闻不问,即使出现森林病虫害,也舍不得投入加强病虫的防治和治理,顺其自然,致使森林病虫害不断发生、扩大与蔓延,造成森林质量的下降。

  四是无序的乱采乱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乱采乱挖花岗石或矿藏,破坏地表层植被,造成部分林地地表植被难于恢复,引起水土流失,对我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五是林改以后产生的新问题。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全区山林已基本分至林农手中,林农对山林的投资和保障意识虽有所加强,但林农户均拥有山林面积很少,且小规模的投资回报率更低,致使目前许多山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大部分还处在“不管不问、自生自灭”状态,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和经济效益。

  四、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林业优势的主要措施

  绿色生态临川建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任务十分艰巨。今后,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区生态林业优势,推动临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碧水蓝天,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

  二是加大破坏森林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林业、森林、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大对“四乱四滥”林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案值较高、影响较大、破坏较强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犯罪嫌疑人快查、快捕、快判,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群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尽可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思路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原则明确。争取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区。

  五是大力鼓励社会造林。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对造林困难的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鼓励科技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造林条例》,每年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劳动,大力开展各种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六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毛竹、花卉等支柱产业,努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绿化苗木大户和龙头企业。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要根据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基地。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种苗、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大型林业龙头企业。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对临川林业发展给予更多资金的支持。加快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上林农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现行的生态补偿经费又十分有限,目前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都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资金总量较少,不能很好地调动林农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资金投入较少,不能更好地完善生态保护中的硬、软件建设,特别是临川区地处市中心城区,承担了大量的省、国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此,恳请市里对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2、建议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我区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大力兴建之中。建议市里加大扶持力度,把我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打造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以提升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品牌,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临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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